連江縣政府文教科
撰寫者: 郭美君
資料來源: 陳春梅(2005)。煙硝下的教化記憶:寫戰地政務實驗時期馬祖地方教育(頁50-51)。連江縣:連江縣政府。

戰地政務實驗時期,馬祖地區教育行政措施,固遵循中央政府教育宗旨,釐訂辦法、逐步推行,實體上卻充滿軍管色彩。 早期馬祖實無教育行政組織可言。1949年國軍轉戍,成立馬祖行政公署,始創學校,時教育行政歸屬公署二科掌理。1953年改縣制後,教育行政屬縣政府民教科掌理,負責民教、文教二方面業務。1956年馬祖戰地政務委員會成立(以下簡稱「政委會」),設政務組,兼掌中教事宜,但民教仍為民教科教育股掌理。1963年縣府設文教科,置科長、督學各一人,下設國教、社教兩股綜理全縣教育及文化工作。1965年府會合併,政委會政務組專員調縣府視導缺,掌中教業務。1968年,為配合政府延長九年義務教育之措施,於文教科增置中教股及督學一人。至此,文教科轄下三股:中教股、國教股、及社教股,每科總人數共七、八位至十位不等。以此人力掌握全縣教育文化事業,頗有顧此失彼之嘆。 1992年,實施地方自治後,文教科改制為教育局,其組織編制依一般縣市教育局等同運作。 依〈金門馬祖地區戰地政務實驗辦法〉中規定,在組織系統上,馬祖政委會既是馬祖地區的政務最高指揮,在教育政策方面自無例外,縣政府文教科則受其指示,扮演地區教育執行者的角色,明顯區別出主從關係,而政委會一切政策受制於國防部總政戰部,故形成馬祖地區教育行政管理上的雙頭馬車情形。課程、教材部分雖然依遵教育部所頒訂之規定實施,但是教學活動卻得依國防系統的指示施行,為戰地政務實驗時期馬祖教育特殊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