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仔村公共廁所
撰寫者: 原典創思規劃顧問有限公司
資料來源: 善用救濟物資 救濟總會(1958)。馬祖日報,第一版(12月27日)。

依據民國47年(1958)12月27日《馬祖日報》:「……朔自四十五年首次國際救濟物資到來時,本會即想到如何以救濟手段,達成不要救濟的目的,除甲等貧民外,一律寓救濟於生產建設……幫助地方建設,計業經核准施行者;南竿方面,有復興國校運動場二五○工;介壽、復興、仁愛村各公廁一所,各七○工。北竿方面,塘岐、橋仔村各公廁一所……」實際訪查橋仔村,在入村的斜坡右側便可發現一處寫有公共廁所的水泥建築,從外觀看來現已成為村民推置雜物的地方。在國軍進駐馬祖前,當地少有現代化的公共建設,而改善環境衛生為進駐後施政的一大方針,在各村建置公廁即是一種改善公共衛生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