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浦聚落漁寮
撰寫者: 陳泳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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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年馬祖列島所捕撈之漁獲,尚有機會趕鮮銷往中國大陸沿海等地,1949年兩岸分治之後,銷售市場受到阻絕,漁產銷售無門,漁民生計更顯窘迫,部分漁獲可以轉賣給駐紮本地之國軍,多餘的漁獲則必須做漁產加工,延長其保存與使用年限。
1960年左右,中美合作的中國農村復興聯合委員會(簡稱農復會),於馬祖各村興建十餘座漁寮,提供居民共同放置漁具或漁產加工之用,其中一座便位於大浦聚落(亦有本地耆老林金炎指稱,該漁寮興建經費,係來自大陸災胞救濟總會補助之說)。
東莒島上有所謂「冬大浦、夏福正」的說法,每逢盛行東北季風的冬季,大浦便是漁船避風、停靠的天然良港,由於作業季節特性使然,冬季以大浦聚落為作業基地的漁民,以帶魚為主要漁獲,而夏季以福正聚落為作業基地的漁民,則以鯧魚為收穫大宗。夏季的鯧魚剖開後靠日曬處理,冬季的帶魚則是整尾以鹽巴醃漬為主,當時大浦的漁寮並沒有興建冷藏、冷凍設備,漁民們直接將過剩的帶魚帶至漁寮醃漬,也有人會徑直在漁寮外頭修補漁網,當時若有新鮮漁獲臨時需要冷藏、冷凍,則須移至福正聚落才有相關設備。
隨著大浦聚落人口逐漸外移,漁業日益蕭條,漁寮使用的機會越來越少,後來成為居民們舉辦元宵擺暝時的祭祀、牲禮擺放之空間。居民們會將神明從靠近大浦港的白馬尊王廟請至漁寮,初九拜臨水陳夫人,初十五拜五位靈公、白馬尊王以及土地公,新年也會在附近踩高蹺和舞龍舞獅。
漁寮坍塌後原只剩一面子彈型的水泥立面,上書「漁寮」二字,2010年代經過改建,現為東莒社區發展協會加工洛神花之基地,以公務使用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