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角村衛生院
撰寫者: 原典創思規劃顧問有限公司
資料來源: 縣府推行環境衛生 訂定滅蠅送繳辦法 杜絕傳染確保民眾健康 飭令所屬單位即日實施(1961)。馬祖日報,第二版(6月8日)。

依據民國50年(1961)6月8日《馬祖日報》:「連江縣政府為加強鄉村環境及家戶衛生,杜絕蒼蠅傅染,確保民眾健康,頃特依據政委會(五○)會靜字○九五二號令,訂定“推行整潔(滅蠅)運動收繳死蠅實施辦法”……南竿鄉各機關團體校班,於每月月終送繳環境衛生促進組(在復興村衛生院內)……」報導中提及的環境衛生促進組與衛生院的位置,當地村民姜姓村民指認為現新建家扶兒少館以及軍方舊營站的所在,村民陳先生亦指認當時衛生院前頭是門診區,後是病房,再往後倉庫與醫生住宿處,門診區後改建為軍方福利中心購物站。此外,報導中的「整潔滅蠅運動」,是當時政府為改善生活環境,避免疾病傳染,所實施的公共衛生措施,收集蒼蠅繳交給政府也成了戰地馬祖人特別的回憶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