擺暝與迎神遶境為馬祖元宵期間重要的慶典活動。擺暝為馬祖方言,意指於夜晚擺好供品祭神之儀式,是閩東文化馬祖禮俗的重要資產。每年元宵擺暝,由當年負責慶典籌辦的福首(即主負責人)張羅所需祭品,包含訂購牲禽、擺設供品、察望香燭、留廟守夜等。
西莒威武陳將軍廟總帳本記載,民國80年(1991年)農曆二月一日夜慶賞元宵,該年福首為曹典淦與陳金利兩人,偕同福友陳泉鈿、陳道宇、陳樂燦、林玉保、陳樂團、林順雄、陳福俤、林玉鑾、曹典淦、陳金利、曹典清、陳依俤、陳月桂、陳道情、黃順全、曹天官等14人準備供奉的祭品,包含豬隻牲禮、庫寶、元寶、香線、禮燭、小宮香、白箔、中孔炮、大孔炮、框酒紅露等數項類別。根據帳本收錄,該年每戶福友分攤1,300元,含去年半年福結餘131元,共收得酬神費20,931元,而所購金紙與供品花費合計19,937元,收支對除後餘存994元。又收退還爆竹50連的錢,總計該年元宵夜慶餘存1,144元。
根據查詢及訪問地方耆老之註釋:
1.「花碼字」是呈現數字的文字之一,源自蘇州,自西莒威武陳元帥總帳本記載內容得知,1963年至1990年期間使用花碼字紀錄供品數量與金額,1990年之後多與阿拉伯數字並用。
2.「每主」為「每戶」之意。 3.「孔」為孔炮、冥衣量詞,即為捆。
4.「框酒」為下酒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