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莒田沃威武陳將軍總帳─57

撰寫者: 原典創思規劃顧問有限公司

分類: 文物

關於擺暝夜慶準備事宜原於民國32年訂有公議約,於民國80年(1991年)農曆二月二日增列六條內容作為新補公議約,由田沃村西面山及東面山之村民共同同意議約內容。原文如下: 一、 自八十一年元宵西爿山東西兩坑宴□合併為一大吉。 二、 由今(80)年元宵送神回宮後下年(任)福首改為二雙(四個人)。並負責宴□禮儀等事項。 三、 元宵夜禮儀訂為二付冥頭、包餅福二組大吉。 四、 各福友有意辦宴(私人)請於元宵夜前通知福首,好讓福首與辦宴人溝通、安排,以免排空夜(拾宴)。拾宴由當年福首負責。 五、 大眾今天宴□柴火叁佰元正。 六、 當福首每人得胶瓜弍斤(四隻八市斤)。 根據查詢及訪問地方耆老之註釋: 1.「爿」為面之意,為福州話之音譯,西爿山又稱西面山或西邊山。 2.「福首」為籌辦慶典的主要負責人,輪流擔任,也稱「當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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