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物件為福建省海上保安第一縱隊司令部陸軍二兵-林厘金先生視同退伍證明書,1949年10月5日除役,此證准予視同退伍惟不發退除給予及年資證明,但非為國軍正式的退伍令。此證最終1992年2月22日頒與。由參謀總長海軍一級上將劉如謙製頒。
1949年(民國38年)8月國民政府撤退來台,「福建省海上保安第一縱隊」(代號為東海部隊)也隨之撤隊至北竿與莒光島,續駐守於北竿、東西莒、東引,及西洋、浮鷹、四霜及岱山諸島。後正式名稱改為「福建省反共救國軍閩北地區縱隊」,直到1954年(民國43年)4月,福建反共救國軍遭裁撤,改編為兩支隊。於1955年才另有正式編列,於前都未納入國軍的正式部隊中。因此才有此視同退伍證明書,同時因非為正式部隊,仍有軍餉發放之爭議問題且部隊的正式紀錄也未能被國防部史料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