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祖地區公教人員限內匯款卡

撰寫者: 曾鼎

分類: 戰地生活

此物件為林其鏗先生1977年(民國66年)擔任公教人員時持有,每月連江縣內的匯款額度最高為4000元,屬戰地政務時期下的金融管制,管制馬祖內的金錢流通。匯款金額上限設定為所屬機關討論簽核。1959年(民國48年) 11月1日,馬祖政委會與臺灣馬祖通匯處聯合公告〈馬祖新臺幣行使及匯兌暫行管制辦法〉,開始發行「限馬祖地區使用」新臺幣,並實施滙兌管制。 1964年(民國53 年) 11月24日,東引地區亦開始行使馬祖地名新臺幣。辦法公布後,凡地區民眾與公教人員購買滙票,每月需限額,公教人員持「馬祖地區公教人員限內滙款卡」需登載、核實。直到1988年(民國77年)8月,〈馬祖新臺幣行使及匯兌管制辦法〉修訂為〈馬祖新臺幣行使辦法〉,解除匯兌管制,匯款卡也正式走入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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