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防自衛隊輔導長獎狀

撰寫者: 曾鼎

分類: 戰地生活

此獎狀為陳其良先生擔任1979年(民國68年)民防中隊輔導長之表揚獎狀,獎狀為1978年(民國67年)11月製發;戰地政務時期連江縣縣民眾自衛總隊計轄5大隊,24中隊,5個船舶隊預備隊,中隊為基層單位,下設軍勤(搶修、運補、擔架)、婦女(宣慰、救護)、兒童(傳令、哨探)各任務隊。平時擔任軍勤,支援地方生產建設,戰時分任軍品運輸,交通維護,搶修救護等勤務。凡年齡18歲以上45歲以下之男子編入軍勤隊,16歲以上35歲以下女子編入婦女隊,10歲以上17歲以下男童及10歲以上15歲以下之女童編入兒童隊,其中機動區隊,以年滿18歲至35歲男性隊員及乙種國民兵組成,而南竿民防大隊則轄復興、介壽、梅石(後改清水)、津沙、仁愛、馬祖、福澳、珠螺、四維等9個中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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