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江縣季節漁民證

撰寫者: 曾鼎

分類: 戰地生活

本物件為2017年透過<馬祖民俗文物館展示文物提昇計畫>的辦理所收集之系列物品,包含文書檔案、證件、物品等,主要為戰地政務時期下民眾日常生活所及的物件,以作為後續連江縣南竿鄉馬祖民俗文物館展示更新時之用。 此證件為1988年(民國77年)7月14日製發,證件有效期限為1988年(民國77年)7月15日至1989年(民國78年)1月15日止,為林樹清先生因捕魚工作所申請,背面規定事項為「一、本證限馬祖地區通用。二、進出港口應遵守漁管法令。三、本證係證明從事近海季節作業,不得上遠洋漁船作業,四、本證有效期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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