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種國民兵役證書 撰寫者: 曾鼎 分類: 戰地生活 內容修改建議 此物件於1973年4月2日陳書平先生服役時所持用,此證件於1962年4月2日由縣將縣政府軍事科發給;〈金馬地區役齡男子檢定為已訊乙種國民兵實施辦法〉為1966年7月11日由國防部發布,乃是對於近金馬地區役齡男子實施之辦法,其中規定並說明乙種國民兵之權責歸屬、出入境居留在台管制、體位規定、兵籍規定等權屬要求,直到解除戰地政務時期,1992年11月5日國防部正式廢止對於金馬地區役齡男子之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