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江縣各島嶼出入港證 撰寫者: 原典創思規劃顧問有限公司 分類: 戰地生活 內容修改建議 此證件為連江縣各島嶼出入港證,因需返回馬祖申請,並於1985年3月22日由東引鄉戶政事務所填發,有效期前為1985年3月22日至31日止。此物件為乙聯:當事人隨身攜帶備查於返還原住地時繳還村登記站(如係遷出則繳交入登記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