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地政務時期的坂里村公所

撰寫者: 原典創思規劃顧問有限公司

分類: 戰地記事

座標: E 120.00 N 26.22 地圖

照片攝於1962年,為王詩平先生老宅,時作為馬祖北竿坂里村辦公室使用,此老照片由王詩如先生提供,取自2008年《坂里村落史─一個大宅的故事》一書。 馬祖於戰地政務時期以「戰鬥村」為基本的編組單位,而村公所即為執行軍方規定的基層單位,編制包括村長、副村長、總幹事與保丁。早年辦公地點多借民宅使用,建築外觀會寫上「管、教、養、衛」四字,作為政令實施依歸。依據《坂里村落史─一個大宅的故事》所述,直至1966年鄉公所購買首批水泥,由當時駐守北竿「勁風部隊」於上坂里興建一水泥鋼筋房舍,才正式為村公所所在地。而村公所除了執行基層事務、蒐集民意之外,同時亦被賦予監視村民舉動的責任,由軍方派任的尉級副村長負責,書中描寫居民對於「副村長」的印象:「『副村長會處罰人,村長是自己人』。因此,居民會比較害怕副村長,而不怕村長,雖然權力同樣是軍方所賦予,但其所賦予的懲罰權力以及與權力的連線直接程度,卻明白告訴居民『誰才是村落權力的化身』。」 書中並說明了早年村長為派任制,選任極為嚴苛,條件包括:「 1. 國民黨 2. 地方優秀青年 3. 思想單純 4. 忠誠度 5. 擔任過鄰長 6. 曾任自衛隊幹部 7. 擔任輔導長 8. 區隊長 9. 由黨部考核」。村公所的主要任務之一為召開村民大會,討論民防隊如何輔助軍隊構工、上級政令規定傳達等,為了測試村民是否了解內容,主席團也會有意點名發言。不出席開會者,隔日副村長就會懲罰村內清內工作、挖防空洞等勞役,或是不准出海打魚。另一個任務則為發出空襲避難訊號,當有大陸砲彈飛過來時,村公所亦擔負警告村民的角色。

讀者共筆回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