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隨國軍撤遷,戰地政務的實施,馬祖從傳統的漁村社會需急速地轉型為現代化社會運作,各種的基礎建設的人才都十分缺乏,仰賴著大量的外部人力。為了培植地方自治,馬祖戰地政務委員會要求馬祖孩童入學接受義務教育,提升識字率與其他學科能力。1968年(民國57年)前,義務教育僅至6年,若要持續就讀初中,則須透過考試決定是否入學。
於1965年(民國54年)6月9日《馬祖日報》第二版新聞報導,馬祖戰地政務委員會為了鼓勵國民學校的學生上進,縣內各國校當年度畢業成績最優之前三名,成績平均分數在八十分(含)以上,操行甲等,身體健全者,准由連江縣政府保送免試就讀馬祖中學。經保送的學生須按照馬祖中學新生註冊規定辦理入學手續,逾期不註冊,以自動棄權論,就讀名額由考試的備取生候補,而不得由各國校第四名遞補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