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隨國軍撤遷,戰地政務的實施,馬祖從傳統的漁村社會需急速地轉型為現代化社會運作,各種的基礎建設的人才都十分缺乏,仰賴著大量的外部人力。為了培植地方自治,馬祖戰地政務委員會要求馬祖孩童入學接受義務教育,提升識字率與其他學科能力。得持續接受教育者,依據政策的建設需求,優秀的以保送模式送至臺灣本島之學校升學,前提須返鄉服務。返鄉就業亦有不同的狀況產生,或者再送往臺灣本島深造等,相關的演進變化透過《馬祖日報》的紀錄得探知。
依據1966年(民國55年)8月《馬祖日報》報導,教育部原則同意保送馬祖地區高中高職優秀畢業生免試升讀大學,名額以縣政府2名,馬祖中學1名,可保送於國立臺灣大學、臺灣省立成功大學及中興大學,各校各1名。申請保送者,以本地區青年為限,高中高職畢業且學業平均成績在七十五分以上,操行體育成績乙等以上,在馬祖地區連續服務二年以上,年終考績在七十五分以上思想純正品德優良體格健康之青年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