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在福建省連江縣東引鄉的陸軍東引地區指揮部隊史館藏民國61年(1972)4月19日《東湧日報》第二版中,一則題為〈指揮官昨日上午蒞臨介壽堂
為高裝檢察講習作剴切訓示 指示裝備保養工作八項重點〉的新聞。
這則新聞報導東指部於4月18日上午8時開始,在介壽堂舉行為時一天的高裝保養講習,以迎接即將來臨的陸總部高裝檢查,及徹底做好單位裝備保養工作。指揮官(夏超)於8時許至講習會場進行訓示,並指示下列八項裝備保養工作重點:
一、全體官兵應自我負責、積極主動,做好裝備保養工作。
二、全體官兵應體念國難當前、物力維艱,加強裝備保養與維護,提高部隊戰力。
三、各級應重視管理、檢查與改進裝備保養。
四、裝備保養為四大競賽之一,東指部將成立視察小組至各單位進行檢查與考核,作為競賽成績標準。
五、本地區霧季與雨季時間極長,各單位早晚應多加擦拭裝備,以免受潮、發霉。
六、彈藥庫嚴禁使用電燈與油燈,以防止意外。
七、切記總統的訓示:「保養重於修理,修理重於購置。」
八、打仗第一,通信為先,應加強保養與愛惜精密器材。
繼指揮官訓示後,副指揮官及主任亦進行重要工作訓示。講習至下午4時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