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在福建省連江縣東引鄉的陸軍東引地區指揮部隊史館藏民國55年(1966)6月4日的《東湧日報》第二版,一則題為〈整飭補給紀律加強戰備
徹底清查各單位裝備 澄清空賬及賬外軍品
本部訂頒清查實施計劃〉的新聞。
其報導陸軍反共救國軍兼東引守備區指揮部訂頒「五十五年度下半年度各級裝備特別清(抽)查實施計畫」,同時實施五十五年度下半年度裝備檢查,並發布有關裝備清查應注意事項如下:一、本部清查組由張副參謀長兼任組長,下設若干清查小組,清(抽)查人員由本部有關幕僚組成。二、各級單位裝備帳籍之核實。舊有及新生空帳(有帳無物)軍品之清理。現有帳外(有物無帳)軍品清查列報。三、清查對象與範圍:本部所屬各部隊(本軍負責支援之項目)現有編裝(配賦)表以內及編裝(配賦)表以外之地區各類裝備及個人服裝。實施要領及方式:(1)清查,各基層單位清查作業,由單位主官會同政戰主官督導補給人員攜帶單位財產卡及原始清單逐一核對。(2)複查:各級指揮單位辦理。(3)由本部裝備清查組全面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