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在福建省連江縣東引鄉的陸軍東引地區指揮部隊史館藏民國64年(1975)11月20日的《東湧日報》第二版,一則題為〈違紀犯法者戒〉的新聞。
其報導原服務於東引防區8831附5部隊的謝秋完下士於7月3日退伍,由於退伍時漏造異動名冊,以至其軍人身分補給證未繳回。10月9日,他竟冒用原持、塗改之軍人身分補給證,被憲兵單位查獲,移送大甲分局扣押。對此,陸軍反共救國軍兼東引守備區指揮部軍法組解釋,該員似已構成詐欺行為,依《陸海空軍刑法》第92條和第393條,均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