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一一六部隊訂頒軍歌教唱實施八項規定-東湧日報

撰寫者: 高翊庭

分類: 戰地東引

這是在福建省連江縣東引鄉的陸軍東引地區指揮部隊史館藏民國61年(1972)6月5日的《東湧日報》第二版,一則由沈守山撰寫,題為〈四一一六部隊訂頒軍歌教唱實施八項規定 舉辦軍人禮節生活須知三項示範〉的新聞。 其報導陸軍東引守備區的4116部隊為激勵士氣,加強軍歌教唱,訂頒《軍歌教唱實施規定》:一、凡部隊整隊行進及晚點名時,均應齊唱軍歌。二、編成軍歌施教小組,輔導部隊教唱,並應研討改進做法。三、基層連隊應指定專人教唱。四、利用莒光日及公餘時間實施機會教唱。五、充分利用營區擴音設備播放國防部與陸總部製發之軍歌唱片,及收看華視軍歌教唱節目。六、合唱團應經常實施演唱活動。七、配合各種節日集會舉辦軍歌演唱比賽。八、連級軍歌教唱應詳記政戰紀錄冊中以做軍歌教唱績效之考成。又,該部為加強實踐軍人禮節,養成團結合作,禮讓服從之美德,特舉辦有關軍人禮節之個人生活須知部分衣、住、行等示範。該部劉部隊長於示範後並規定各部隊應將此納入課程表加強實施,同時要求各級主管以身作則,為所屬蔚成新風氣,並經常認真督導,以收持久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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