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在福建省連江縣東引鄉的陸軍東引地區指揮部隊史館藏民國61年(1972)6月16日的《東湧日報》第二版,一則題為〈—四一一六附一部隊—
訂頒選拔毋忘在莒運動典型模範規定〉的新聞。
其報導陸軍東引守備區的4116附1部隊為鼓勵官兵情緒,促進部隊團結,頃依上級指示,特訂頒逐級選拔六十一年度第二次實踐「毋忘在莒」運動典型單位及個人模範規定,要求所屬各級付諸實施。該部選拔的要點是根據上級所指示的:一、實踐「毋忘在莒」運動七大精神有具體績效而足資範示者。二、貫徹總統「訓練軍人十二要項」以及全面革新的精神行動和準據等訓練績效顯著者。三、實踐國民生活須知及節約規定具有優良事蹟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