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祖因為實施戰地政務而設政務委員會,戰地政務期間所有政策,都是經由政委會訂定並頒布施行,擁有最高權力。這位單位的組織與成員,引人好奇。
政委會設委員五至七人,針對地區特性與需要,置政務、財經、警保、秘書四組,另有監察、主計兩室。政委會採軍文兩用編制,除了戰地司令官與政戰主任分別兼任主任委員和秘書長外,所有組長和主任都是軍職上校,另有一個文職,他是邱德齡,曾任民政組長及專職政務委員,其他職員絕大多數是軍官或退休軍人,文官不多。
這些部門中,監察室權力最大,他代表審計部,地區所有行政機構收支憑證,都要經過他的審查通過才能結案,監察官為中校,到達各個機關單位,必然受到禮遇,因為大權在握。警保組也不簡單,掌握公教人員和一般民眾安全資料,特別是民眾前往台灣申辦出境,警保組查核之後,才能過關。
政委會官員絕大多數擅長軍事,對於民防訓練之類工作,十分上手,地方事物有賴連江縣政府效力。
戰地政務委員會於民國45年7月16日成立,81年11月7日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