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年地方各項建設,國軍部隊扮演重要角色。
戰地政務期間,馬防部司令官集黨政軍於一身,馬祖任何事情都屬於他管,地方建設工作自不例外。
40年代馬祖建設正在起步,舉凡學校、水利、文化、住宅等建設,需要投入大量財力、物力和人力,國軍擁有資源,適時支援建設任務。
通常地方推動重大工程,先向司令官簡報,得到允許之後,防制部工程部門就會進行規畫設計、購置建材,軍方一把抓,稱為軍工協建。
工程最大的耗費是人力,阿兵哥做工不用工資,費用自然減低,事實也不盡然,曾經有人把軍工協建與民間承包作一比較,結果發現兩者相差不遠,問題在於軍方編列大筆兵工獎金,其次工程用料超出需要。兵工獎金由馬防部管理,司令官頒發獎金,高級長官督工以及軍中活動費用,多數動用兵工獎金,真正分到施工官兵手上錢十分有限,真是苦了阿兵哥,至於工程用料剩餘,可以作為軍方工事構建,這種情況很普遍,大家心照不宣。
不論如何,在地方發展過程中,軍工協建舉足輕重,他們所作的貢獻不容抹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