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地政務期間,縣長由國防部派任,均為現職上校,這種官位在馬祖防衛司令部排名,僅能和副參謀長、副主任平行,司令官及政戰主任直接對他下達命令,其他副司令官、參謀長以及各島軍事指揮官也在縣長之上,在眾多軍事長官環伺下,縣長推動縣政顯得礙手礙腳,既尷尬又無奈。
由於縣長權力全由馬防部長官掌握,有些司令官或秘書長修養欠佳,經常給予縣長重話。曾有高姓縣長到政委會求見秘書長,足足等候一個多小時,秘書長只是要把公文看完。林姓縣長率團前往北竿勞軍,北高指揮部中午歡宴,縣長竟然排坐下位,引起當地人士不滿,凡此,都和縣長軍職有關,因為軍中注重官階,上校一定聽從將軍。
再者,戰地政務實施初期,中央政府補助馬祖經費,由國防部編列,再撥交馬祖政委會,然後由政委會以連江縣政府年度預算短缺情形,予以補充,縣長少了權力和經費,如何推動縣政,能夠保全官位就不錯了。
風水輪流轉,戰地政務終止實施地方自治,縣長民選,軍政首長權位也改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