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圖出自《莒光鄉志》,圖為莒光鄉物品供應處,為物品管制時,發放用品之處。
政府推動政策因為環境而改變,戰地政務實施初期,兩岸軍事對峙情勢緊張,所以對許多物品進行管制,像是收音機,深怕軍民收聽產生不良反應:照相機不准擁有,杜絕大家偷拍軍事設施:籃球不得收藏,防止人們帶着它游泳到大陸,現在我們看這些管制措施,會心一笑,可是當時則是雷厲風行。更讓人不可思義的則是燈火管制。
多數人的看法是,燈火管制應該用在軍中,因為陣地出現燈火,暴露位置,成為敵人攻擊目標,可是民間就沒有必要了。政府一再強調自由繁榮,並且透過各種廣播或心戰喊話,指出大陸關入鐵幕,人民過着暗無天日的生活。位於前哨的馬祖,夜間能夠燈火通明,正顯示社會進步,馬祖的光亮與大陸的黑暗形成強烈對比。所以民間實施燈火管制,實在沒有必要。
戰地政務期間,國防部主導地方各種事務,「一言堂」的結果,往往與現實環境相違背,物品管制特別是民間實施燈火管制政策就是實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