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為實施宵禁時之通行證,現藏於馬祖民俗文物館內。
國軍進駐後實施宵禁,在宵禁時間內,全島不得舉辦任何活動,軍民外出必須知道口令,否則被抓起來,輕者禁閉,重者判刑。
宵禁時間是在晚上九點以後,如果發生重大事故非出門不可,要向有關單位申請通行證,或者告知宵禁口令內容,才能通行。
海防部隊執行宵禁最為嚴格,海邊據點除了本單位官兵,嚴禁他人走動,衛兵一旦發現異樣,喊出「口令」,如果得不到回應,以為是敵人,便會毫不猶豫開槍,即使是上級長官查哨,也不敢大意。
鄉村實施宵禁後,萬賴俱寂,偶爾聽到犬聲,村公所由民防隊員担任衛兵,負責全村安全,發現有人走動,一樣喊出「口令」,違規者少不了幾天禁閉。民防幹部則執行查哨,別小看了他,一副軍官模樣。
對地方而言,宵禁最大好處,在於治安維護。民眾在那個年代,守法第一,晚上到達宵禁時間,大家關門睡覺,天下太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