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照片攝於連江縣南竿鄉珠螺村吳家大宅側牆。
戰地政務時期,為達成支援軍事勤務,並參加保鄉守土作戰,馬祖戰地政務委員會在不妨害民間生產原則下,有計畫有步驟之定期訓練村民。縣設民防總隊,總隊長由縣長兼任,村設民防中隊,中隊長由各村村長兼任,編列軍勤、婦女、兒童三隊,軍勤隊下設搶修、運輸、擔架三個分隊;婦女隊下設宣慰、救護二個分隊;兒童隊下設傳令、哨探二個分隊。
根據2019年原典創思歸顧問有限公司採訪,1967年至1969年任馬祖南竿鄉珠螺村副村長(指導員)的談鴻保先生回憶,那時珠螺村民防中隊的男生與女生約莫三十人各半,拿軍人的步槍,也擁有子彈。根據「戰備一」、「戰備二」等不同等級,最高級別時,居民是不能回家,要與軍隊一起挖防空壕,開飯時也一塊兒吃飯,非常有紀律,軍民不只一家,更是一體。機動部隊的自衛隊員,訓練與國軍相同的職技,足以與國軍並肩作戰;而守備部隊的自衛隊員,則培養軍勤技術為主,亦即在戰鬥發生時,遂行一般後勤的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