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燈打野狐」是福建早年風俗之一。儀式的進行,是由男性村民持火把,女性持燈籠,傳統鼓板隊奏著「打狐聲」前導,繞村而行,在終點將火把投入火堆,象徵火焰將聚落周圍的穢氣燒去,帶來平安。關於提燈打野狐的來由,有兩種說法,一者由農業生產角度解釋,認為是藉著火焰、聲響驅趕隱藏在農田破壞農作的野生狐狸,以維護農作收成。另外一個解釋則較為宗教性,認為火光、聲響可以驚嚇、趕跑躲藏於黑暗處的狐仙(狐狸精),傳說中,具有妖力的狐仙隱匿在陰暗角落對人惡作劇,甚至變化外型進村作亂。
在今日,打野狐已是象徵意義的活動,意謂著人類能藉著火焰、聲響,將黑暗、危險驅走,而村民的集體參加,也是一種共同體的凝聚。在東莒,該儀式被稱為「逐野貓」,中秋當晚孩童手持瀝青做的火把,繞村嬉戲,在田埂中高喊「野貓火燒著」,表示趕走髒東西之意,再將火把投入塔中焚燒,因為傳說中的「狐狸貓」(馬祖話指狐貍精或狐仙,而非真的是野貓)是一種會作祟危害人類的妖邪,深為人們所懼怕和厭惡的,為防其危害村人,東莒居民會在中秋節當晚舉行「逐野貓」儀式,有淨村的意義。
此圖為馬祖日報特約記者蔡子岳所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