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同豐商號零售食米

撰寫者: 原典創思規劃顧問有限公司

分類: 南竿

依據民國49年(1960)2月13日:「中華民國四十九年二月十三日物廉字第一○二號一、本處為便利民眾就近購買九三食米起見于元月廿五起特約各村零售商號分銷如左:村 別 店 號 店東 姓名 福沃村 同記 陳聯輝 馬祖村 民生 葉金妹 介壽村 祥興 陳爾祥 復興村 華盛 念克華 仁愛村 新同豐 陳群利······」位於鐵板(現仁愛村)市街上的新同豐為特約零售米店家之一,並由報導裡「特約」商店零售食米的用詞,可以知道當時的食用米是由官方所配銷。經查閱《連江縣志‧經濟財稅志》,當中提到民國38年中華民國政府遷臺後,與大陸地區中斷交流,物資皆由臺灣輸入,導致物資缺乏且物價飆漲,售價甚至高於在臺灣的三成。1956年馬祖地區進入戰地政務時期後,政委會開始實行戰地物資供應制度,設有聯勤馬祖地區物資供應處來平穩物價、調配供需,報導中提到的食米即為限購的項目之一。

讀者共筆回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