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5.3民防總隊時期

撰寫者: 吳依水

分類: 戰地記事

民防總隊設立民國46年,當時兩岸戰雲密布,民防總隊參與軍事活動,視同作戰,任務艱鉅。 推算年齡,民國28年出生的民眾,都曾經是民防隊員,現存者已過80歲了,這些老人家談到當年支援軍事,依然記憶猶新。例如軍事演習,民防隊員必須全程參加,武器搬運等粗重工作,隊員總是走在第一線,尤其是補給艦搶灘,物資堆積如山,官兵和隊員一起努力。每次參與軍勤任務,沒有任何酬勞,軍方只提供食物。 參與軍勤任務次數多了,難免發生意外,傷亡事件時有所聞,一旦發生不幸,軍方處理很簡單,送些米、一點錢,再說幾句安慰話,就把事情敷衍過去了,處在那種年代,鄉親傷心難過又能如何。 民防隊員除了參與軍勤任務,平日還要訓練。連江縣政府設民防總隊,各鄉設大隊,各村為中隊,總隊長由縣長兼任,組織十分完整,每年定期訓練,民眾不得請假,非常嚴格。 62年民防總隊改為自衛總隊,任務有了重大變革,到底民防與自衛有什麼差別? 兩張照片做了比喻,民防隊是黑白的,自衛隊則是彩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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